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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企业:指南

工作的灵活性

加班收入免予缴税,灵活的就业条件(建立有“既定目标”的就业合同)及初始条件(打破传统的就业合同):经过大量的改革,法国的劳动法发生了变化。

鼓励加班

200710月起,免征雇员在法定工作时间(35小时)以外的加班费所得税和社会分摊金,加班工资收入由此提高了25%。

对于每一小时加班时间,雇主同时得以享有雇主单位社会保障金的减免。这条新规则适用于所有雇员,包括管理人员和兼职员工。

对工作时间的协商更加自由

雇主和工会现在可以在公司一级对工作时间进行协商,确保工作时间切实符合企业需要。他们可以通过简单的企业协议,制定关于加班配额,超出固定配额和雇员休息补偿的规定。

以前的每年的加班限额为220小时,现在可以在欧盟规定的限制范围内由集体协议来确定(每周48小时)。

由集体协议授权企业记录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工作时间,年度工作日(其中约40%)为218235天(在企业协议允许星期六工作的情况下可达282天)。

扩大和放宽商店星期日开门的规定

2009810的法令扩大了旅游和温泉区在周日工作的机会,还包括巴黎,里尔和马赛市的主要商业区。

新雇佣合约

- 新就业合同,“既定目标”短期工作合同:期限为1836个月,仅适用于管理人员和工程师。

- 新聘用规定,试用期最多可延长2个月,对于工人和雇员为4个月,对管理人员为8个月。

- 新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模式,协议终止合同。它允许雇主与雇员协议或者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的终止合同。对此免除税金和社会分摊金(在两年工资的限度内)。

伴随着劳动法的重新修订,特别是对于企业方面,这些改革措施将变得更加易于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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